2020年7月20日 星期一

【公地行政】~ 12.公司法人之國營事業可否辦理撥用?

國營事業依土地法施行法第6條規定,雖可申請撥用公有土地,但按以往核准國營事業撥用公地之前例向以政府機關組織為限,如其係依公司法成立之法人,含有民股資本且資產獨立計算盈虧,未便准予撥用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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