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業務】~ 18.向地政機關申報實價資訊,可否於買賣案件送件時一併申報?
地政三法係規定買賣案件於「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實際資訊。因此地政機關將於「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始受理申報,實務上因大部分買賣案件習慣上皆有委託地政士代辦,地政士可於領取所有權狀時一併申報,且地政事務所均有設立電腦由申報人於現場自行登錄,申報人亦可在外採線上申報方式登錄。
此外,為便利批次申報登錄,並已開發完成單機版程式,地政士可離線申報後再一次匯入。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