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房屋、共有土地 買賣專區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2020年1月28日 星期二
【地價業務】~ 08.不動產因買賣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嗣因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回復登記,是否需辦理實價登錄?又申報內容需注意哪些事項?
此情形因登記原因仍為「買賣」,故仍需申報登錄成交實際資訊。於申報作業時,價格相關欄位請填0,並於備註欄載明「因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
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