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8日 星期二

【地價業務】~ 08.不動產因買賣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嗣因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回復登記,是否需辦理實價登錄?又申報內容需注意哪些事項?

此情形因登記原因仍為「買賣」,故仍需申報登錄成交實際資訊。於申報作業時,價格相關欄位請填0,並於備註欄載明「因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0年1月21日 星期二

【地價業務】~ 07.實務上將室內及陽台打通,是否屬於實價登錄申報書新增備註欄位『含增建或未登記建物』?又申報書欄位「有無管理組織」,有無全國性統一單位可查詢或只須由權利人自行提供資料即可?

一、有關新增備註欄位「含增建或未登記建物」,其認定以登記之面積為準,實務上將室內及陽台打通非屬「含增建或未登記建物」應備註事項。

二、另申報書欄位「有無管理組織」請由權利人自行提供資料或向權利人確認方式認定。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0年1月14日 星期二

【地價業務】~ 04.誰有權利申請實價登錄申報書之閱覽、抄錄或複製?

有關申報書之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依內政部103年1月24日台內地字第1031302503號函規定,可提供由申報人、交易雙方當事人及其繼承人申請,至相關申請程序,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地政事務所洽詢辦理。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0年1月7日 星期二

【地價業務】~ 03.要了解公告土地現值或公告地價之作業情形,應向那個政府機關洽詢?

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於地價評議前,應先舉行公開說明會,說明地價調查、區段劃分、地價估計作業情形及最近一期地價動態情況,並聽取民眾反映意見及彙整處理作成書面報告,供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會作為評議之依據。

二、每年地政機關舉辦公告土地現值作業公開說明會約在10、11月間,如民眾想了解公告土地現值作業歡迎請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詢問。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