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 星期六

【土地 登記】~ 35‧ 有關祭祀公業法人處分其所有不動產申請登記時,其登記要件、程序及應備文件為何?

按祭祀公業法人處分其財產時,除須依祭祀公業條例第33條規定辦理外,申請登記時,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及第42條規定,檢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利書狀、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如移轉契約書),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及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法人及代表人印鑑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並應繳驗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之證明文件等,及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記明確依有關法令規定完成處分程序,並蓋章。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4年3月16日 星期六

【土地 登記】~ 34‧ 申請土地使用管理登記應備文件為何?如需分管圖,應由何單位核發或證明?

按申請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規定,除該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提出:一、登記申請書;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三、已登記者,其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四、申請人身分證明;五、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故若依同規則第155條之1規定申請共有物使用、管理之註記登記時,其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係指全體共有人約定之共有物分管協議書,協議書內如需以土地分管圖表明分管位置時,因屬共有人間之債權約定事項,法無規範應由何單位核發或證明。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4年3月2日 星期六

【土地 登記】~ 33‧ 外國公司處分其所有不動產申請登記時,其身分證明文件及用印樣式為何?

按外國法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應先依我國法律規定予以認許,始得為權利主體,經認許之外國公司申辦土地登記時,應以總公司名義為之,並檢附認許證件,以該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訴訟及非訴訟之代理人代為申請,分為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及行政院60年1月12日台內字第0270號函示有案。故外國公司申辦土地登記時,自得以經濟部核發之該公司認許(事項變更)表為該公司之證明文件,並以該認許表上留存之印鑑申請之。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